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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23日 星期二
2008年12月21日 星期日
國立豐原高中「97年短期促進就業措施」臨時人員甄選簡章
國立豐原高中辦理「97年短期促進就業措施」臨時人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行政院97年10月31日院臺勞字第0970004966號函核定「97年度短期促進就業措施」暨教育部中部辦公室97年短期促進就業措施作業規定。
二、甄選名額:短期促進就業方案一般臨時人員2名 (以上人員正取2人,備取2人,該備取資格有效期限至98年6月30日止)。
三、報名錄取資格:
(一)、高中高職以上畢業為原則,具有特殊專長者不在此限。並以中高齡勞工、婦女、原住民、身心障礙者、大學畢業無工作經驗者為優先。
(二)、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無不良前科紀錄,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專長者。
四、僱用期間:自98年1月5日起至98年6月30日止(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無條件解僱,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亦不得要求資遣費、退職金等任何津貼)。
五、工作內容:協助校園環境整理、教學設備維護、資訊服務及其他行政業務協助事項等工作。
六、薪資福利:
(一)、一般臨時人員每月薪資按日支薪,以1日800元計算;98年1月以17日計算、98年2至6月每月以22日計算,假日不支薪,每月薪資以實際工作日核實計薪。
(二)、給付勞、健保(個人部分自付、公付部份由學校補助。)及勞工退休金(由學校每月提撥投保薪資6%)。
(三)、無再任何津貼及年終獎金。
七、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每日上午8至12時,下午13時至17時,視工作性質調整後每日工作時間以8小時為原則,並配合學校統籌彈性調整運用。
八、工作地點:國立豐原高中(台中縣豐原市水源路150號)。
九、報名方式:親自或委託報名(因時效之故,恕不受理通訊報名。)
(一)、報名時間:97年12月22至24日(星期一至星期三)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16時止(逾期不受理)。
(二)、報名地點:國立豐原高中總務處庶務組(電話︰04-25290381轉210、211)。
地址:台中縣豐原市水源路150號。
(三)、報名需檢附相關證件:
1、報名表。
2、2吋照片1張(請黏貼於報名表上)。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黏貼於報名表上)。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5、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6、委託書(委託報名者需繳交)。
※ 以上3-5項證件請於報名時攜帶正本繳驗,繳驗後當場發還。
※ 報名人員請逕於甄選日(12月25日)準時參加面試,不再另行通知。
※ 報名資料恕不退還。
十、甄選方式及日期:
(一) 面試:由本校甄選小組,依儀容舉止、表達能力、電腦文書處理(現場操作)、服務觀念及健康狀況等項按口試成績予以評分,並按總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
(二)甄選日期:97年12月25日(星期四)早上09:30前攜帶國民身分證親至本校總務處庶務組報到,完成報到手續後,上午10時起於本校行政樓二樓會議室舉行面試(依報名序號進行面試,不另行抽籤。);面試開始經唱名3次仍未到者,該成績以零分計,當事人不得異議。
十一、錄取公告:
(一)、錄取名單預定於97年12月26日(星期五)公告於本校(網址:http://www.fysh.tcc.edu.tw),另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
(二)、本項甄選正取人員請於98年1月5日(星期一)上午8時親至本校總務處辦理報到並正式上班(如有變動將另以電話通知),未依指定之報到時間完成報到者視同棄權,屆時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當事人不得異議。
(三)、倘錄取人員因故中途離職,該備取人員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至98年6月30日止有效,得遞補進用之。
十二、附則:
(一)、應試者所繳驗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除取消其甄選資格外,如獲錄取並於事後發現證件不實,則無條件解聘。另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二)、經甄選錄取者,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如患有傳染病防治法所列病症者,均予以取消錄取資格。
一、依據:行政院97年10月31日院臺勞字第0970004966號函核定「97年度短期促進就業措施」暨教育部中部辦公室97年短期促進就業措施作業規定。
二、甄選名額:短期促進就業方案一般臨時人員2名 (以上人員正取2人,備取2人,該備取資格有效期限至98年6月30日止)。
三、報名錄取資格:
(一)、高中高職以上畢業為原則,具有特殊專長者不在此限。並以中高齡勞工、婦女、原住民、身心障礙者、大學畢業無工作經驗者為優先。
(二)、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無不良前科紀錄,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專長者。
四、僱用期間:自98年1月5日起至98年6月30日止(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無條件解僱,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亦不得要求資遣費、退職金等任何津貼)。
五、工作內容:協助校園環境整理、教學設備維護、資訊服務及其他行政業務協助事項等工作。
六、薪資福利:
(一)、一般臨時人員每月薪資按日支薪,以1日800元計算;98年1月以17日計算、98年2至6月每月以22日計算,假日不支薪,每月薪資以實際工作日核實計薪。
(二)、給付勞、健保(個人部分自付、公付部份由學校補助。)及勞工退休金(由學校每月提撥投保薪資6%)。
(三)、無再任何津貼及年終獎金。
七、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每日上午8至12時,下午13時至17時,視工作性質調整後每日工作時間以8小時為原則,並配合學校統籌彈性調整運用。
八、工作地點:國立豐原高中(台中縣豐原市水源路150號)。
九、報名方式:親自或委託報名(因時效之故,恕不受理通訊報名。)
(一)、報名時間:97年12月22至24日(星期一至星期三)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16時止(逾期不受理)。
(二)、報名地點:國立豐原高中總務處庶務組(電話︰04-25290381轉210、211)。
地址:台中縣豐原市水源路150號。
(三)、報名需檢附相關證件:
1、報名表。
2、2吋照片1張(請黏貼於報名表上)。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黏貼於報名表上)。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5、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6、委託書(委託報名者需繳交)。
※ 以上3-5項證件請於報名時攜帶正本繳驗,繳驗後當場發還。
※ 報名人員請逕於甄選日(12月25日)準時參加面試,不再另行通知。
※ 報名資料恕不退還。
十、甄選方式及日期:
(一) 面試:由本校甄選小組,依儀容舉止、表達能力、電腦文書處理(現場操作)、服務觀念及健康狀況等項按口試成績予以評分,並按總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
(二)甄選日期:97年12月25日(星期四)早上09:30前攜帶國民身分證親至本校總務處庶務組報到,完成報到手續後,上午10時起於本校行政樓二樓會議室舉行面試(依報名序號進行面試,不另行抽籤。);面試開始經唱名3次仍未到者,該成績以零分計,當事人不得異議。
十一、錄取公告:
(一)、錄取名單預定於97年12月26日(星期五)公告於本校(網址:http://www.fysh.tcc.edu.tw),另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
(二)、本項甄選正取人員請於98年1月5日(星期一)上午8時親至本校總務處辦理報到並正式上班(如有變動將另以電話通知),未依指定之報到時間完成報到者視同棄權,屆時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當事人不得異議。
(三)、倘錄取人員因故中途離職,該備取人員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至98年6月30日止有效,得遞補進用之。
十二、附則:
(一)、應試者所繳驗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除取消其甄選資格外,如獲錄取並於事後發現證件不實,則無條件解聘。另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二)、經甄選錄取者,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如患有傳染病防治法所列病症者,均予以取消錄取資格。
國立豐原高商97年臨時人員甄選簡章
國立豐原高商97年短期促進就業措施臨時人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行政院97年10月31日院臺勞字第0970004966號函核定之97年度短期促進就業措施及教育部中部辦公室97年短期促進就業措施作業規定。
二、甄選名額:短期促進就業方案一般臨時人員2名;特教臨時人員1人(以上人員正取3人,備取3人,該備取資格有效期限至98年6月30日止)。
三、報名錄取資格:
(一)高中職以上畢業或具有特殊專長。
(二)中高齡勞工、婦女、原住民、身心障礙者。
(三)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無不良前科紀錄,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專長者;男性役
畢或免服兵役(現役軍人報考,需能於97年12月31日前退伍,並能於通知錄用
報到日立即上班者,否則錄取後視同棄權,由備取人員遞補,不得異議)。
四、僱用期間:自98年1月5日起至98年6月30日止(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無條件解僱,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亦不得要求資遣費、退職金等任何津貼)。
五、工作內容:協助校園環境整理、教學設備維護、資訊服務、身心障礙學生照護及其他行政業務協助事項等工作。
六、薪資福利:
(一)一般臨時人員每月薪資按日支薪,每日800元;特教臨時人員每日1000元,每月以22日計(98年1月份以15日計),每月薪資以實際工作日數為給付依據。
(二)給付勞、健保(個人部分自付、公付部份由學校補助。)及勞工退休金(由學校
每月提撥投保薪資6%)。
(三)無再任何津貼及年終獎金。
七、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每日上午8至12時,下午13時至17時,視工作性質調整後每日工作時間以8小時為原則,並配合學校統籌彈性調整運用。
八、工作地點:國立豐原高商(台中縣豐原市圜環南路50號)。
九、報名方式:親自或委託報名(因時效之故,恕不受理通訊報名。)
(一)報名時間:97年12月22、23日(星期一及星期二)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16時止(逾期不受理)
(二)報名地點:國立豐原高商總務處庶務組(電話︰04-25283556轉241、242.243)。
地址:台中縣豐原市圜環南路50號。
(三)報名需檢附相關證件:
1、報名表。
2、2吋照片1張(請黏貼於報名表上)。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黏貼於報名表上)。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5、男性需繳驗退伍令、免役證明影本。
6、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7、委託書(委託報名者需繳交)。
※ 以上3-6證件請於報名時攜帶正本繳驗,繳驗後當場發還。
※ 報名人員請逕於甄選日(12月24日)準時參加面試,不再另行通知。
※ 報名資料恕不退還。
十、甄選方式及日期:
(一) 口試:由本校甄選小組,依儀容舉止、表達能力、電腦文書處理(現場操作)、服務觀念及健康狀況等項按口試成績予以評分,並按總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成績未達80分不予錄取,得予從缺)。
(二)甄選日期:97年12月24日(星期三)早上09:30前攜帶國民身分證親至本校總務處庶務組報到,完成報到手續後,上午10時起於本校第一會議室舉行口試(依報名序號進行口試,不另行抽籤。);口試開始經唱名3次仍未到者,該成績以零分計,當事人不得異議。
十一、錄取公告:
(一)錄取名單預定於97年12月25日(星期四)公告於本校(網址:http://www.pfyvs.tcc.edu.tw),另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
(二)本項甄選正取人員請於98年1月5日(星期一)上午8時親至本校總務處辦
理報到並正式上班(如有變動將另以電話通知),未依指定之報到時間完成報到
者視同棄權,屆時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當事人不得異議。
(三)倘錄取人員因故中途離職,該備取人員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至98年6月30
日止有效,得遞補進用之。
十二、附則:
(一)應試者所繳驗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除取消其甄選資格外,如獲錄取並於事後發現證件不實,則無條件解聘。另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二)經甄選錄取者,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如患有傳染病防治法所列病症者,均予以取銷錄取資格。
一、依據:行政院97年10月31日院臺勞字第0970004966號函核定之97年度短期促進就業措施及教育部中部辦公室97年短期促進就業措施作業規定。
二、甄選名額:短期促進就業方案一般臨時人員2名;特教臨時人員1人(以上人員正取3人,備取3人,該備取資格有效期限至98年6月30日止)。
三、報名錄取資格:
(一)高中職以上畢業或具有特殊專長。
(二)中高齡勞工、婦女、原住民、身心障礙者。
(三)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無不良前科紀錄,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專長者;男性役
畢或免服兵役(現役軍人報考,需能於97年12月31日前退伍,並能於通知錄用
報到日立即上班者,否則錄取後視同棄權,由備取人員遞補,不得異議)。
四、僱用期間:自98年1月5日起至98年6月30日止(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無條件解僱,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亦不得要求資遣費、退職金等任何津貼)。
五、工作內容:協助校園環境整理、教學設備維護、資訊服務、身心障礙學生照護及其他行政業務協助事項等工作。
六、薪資福利:
(一)一般臨時人員每月薪資按日支薪,每日800元;特教臨時人員每日1000元,每月以22日計(98年1月份以15日計),每月薪資以實際工作日數為給付依據。
(二)給付勞、健保(個人部分自付、公付部份由學校補助。)及勞工退休金(由學校
每月提撥投保薪資6%)。
(三)無再任何津貼及年終獎金。
七、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每日上午8至12時,下午13時至17時,視工作性質調整後每日工作時間以8小時為原則,並配合學校統籌彈性調整運用。
八、工作地點:國立豐原高商(台中縣豐原市圜環南路50號)。
九、報名方式:親自或委託報名(因時效之故,恕不受理通訊報名。)
(一)報名時間:97年12月22、23日(星期一及星期二)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16時止(逾期不受理)
(二)報名地點:國立豐原高商總務處庶務組(電話︰04-25283556轉241、242.243)。
地址:台中縣豐原市圜環南路50號。
(三)報名需檢附相關證件:
1、報名表。
2、2吋照片1張(請黏貼於報名表上)。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黏貼於報名表上)。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5、男性需繳驗退伍令、免役證明影本。
6、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7、委託書(委託報名者需繳交)。
※ 以上3-6證件請於報名時攜帶正本繳驗,繳驗後當場發還。
※ 報名人員請逕於甄選日(12月24日)準時參加面試,不再另行通知。
※ 報名資料恕不退還。
十、甄選方式及日期:
(一) 口試:由本校甄選小組,依儀容舉止、表達能力、電腦文書處理(現場操作)、服務觀念及健康狀況等項按口試成績予以評分,並按總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成績未達80分不予錄取,得予從缺)。
(二)甄選日期:97年12月24日(星期三)早上09:30前攜帶國民身分證親至本校總務處庶務組報到,完成報到手續後,上午10時起於本校第一會議室舉行口試(依報名序號進行口試,不另行抽籤。);口試開始經唱名3次仍未到者,該成績以零分計,當事人不得異議。
十一、錄取公告:
(一)錄取名單預定於97年12月25日(星期四)公告於本校(網址:http://www.pfyvs.tcc.edu.tw),另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
(二)本項甄選正取人員請於98年1月5日(星期一)上午8時親至本校總務處辦
理報到並正式上班(如有變動將另以電話通知),未依指定之報到時間完成報到
者視同棄權,屆時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當事人不得異議。
(三)倘錄取人員因故中途離職,該備取人員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至98年6月30
日止有效,得遞補進用之。
十二、附則:
(一)應試者所繳驗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除取消其甄選資格外,如獲錄取並於事後發現證件不實,則無條件解聘。另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二)經甄選錄取者,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如患有傳染病防治法所列病症者,均予以取銷錄取資格。
國立東勢高工97年短期促進就業措施臨時人員甄選簡章
國立東勢高工97年短期促進就業措施臨時人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行政院97年10月31日院臺勞字第0970004966號函核定之97年度短期促進就業措施及教育部中部辦公室97年短期促進就業措施作業規定。
二、甄選名額:短期促進就業方案一般臨時人員2名;特教臨時人員1人(以上人員正取3人,備取3人,該備取資格有效期限至98年6月30日止)。
三、報名資格:
(一)高中職以上畢業為原則或具有特殊專長者不在此限並以中高齡勞工、婦女、原住民、身心障礙者、大學畢業無工作經驗者為優先。。
(二)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無不良前科紀錄,特教臨時人員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專長者;男性役畢或免服兵役(現役軍人報考,需能於97年12月31日前退伍,並能於通知錄用報到日立即上班者,否則錄取後視同棄權,由備取人員遞補,不得異議)。
四、僱用期間:自98年1月5日起至98年6月30日止(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無條件解僱,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亦不得要求資遣費、退職金等任何津貼)。
五、工作內容:協助校園環境整理、教學設備維護、資訊服務、身心障礙學生照護及其他行政業務協助事項等工作。
六、薪資福利:
(一)一般臨時人員每月薪資按日支薪,每日800元;特教臨時人員每日1000元,每月以22日計(98年1月份以17日計),每月薪資以實際工作日數核實給付。
(二)給付勞、健保(個人部分自付、公付部份由學校補助。)及勞工退休金(由學校
每月提撥投保薪資6%)。
(三)無再任何津貼及年終獎金。
七、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每日上午8至12時,下午13時至17時,視工作性質調整後每日工作時間以8小時為原則,並配合學校統籌彈性調整運用。
八、工作地點:國立東勢高工(台中縣東勢鎮東關路646號)。
九、報名方式:親自或委託報名(因時效之故,恕不受理通訊報名。)
(一)報名時間:97年12月25、26日(星期四及星期五)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16時止(逾期不受理)
(二)報名地點:國立東勢高工總務處庶務組(電話︰04-25872136轉172、130)。
地址:台中縣東勢鎮東關路646號。
(三)報名需檢附相關證件:
1、報名表。
2、2吋照片1張(請黏貼於報名表上)。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黏貼於報名表上)。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5、男性需繳驗退伍令、免役證明影本。
6、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7、委託書(委託報名者需繳交)。
※ 以上3-6證件請於報名時攜帶正本繳驗,繳驗後當場發還。
※ 報名人員請逕於甄選日(12月29日)準時參加面試,不再另行通知。
※ 報名資料恕不退還。
十、甄選方式及日期:
(一) 口試:由本校甄選小組,依儀容舉止、表達能力、電腦文書處理(現場操作)、服務觀念及健康狀況等項按口試成績予以評分,並按總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成績未達80分不予錄取,得予從缺)。
(二)甄選日期:97年12月29日(星期一)早上09:30前攜帶國民身分證親至本校總務處庶務組報到,完成報到手續後,上午10時起於本校第一會議室舉行口試(依報名序號進行口試,不另行抽籤。);口試開始經唱名3次仍未到者,該成績以零分計,當事人不得異議。
十一、錄取公告:
(一)錄取名單預定於97年12月29日(星期一)下午五時公告於本校(網址:http://www.tsvs.tcc.edu.tw/),另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
(二)本項甄選正取人員請於98年1月5日(星期一)上午8時親至本校總務處辦
理報到並正式上班(如有變動將另以電話通知),未依指定之報到時間完成報到
者視同棄權,屆時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當事人不得異議。
(三)倘錄取人員因故中途離職,該備取人員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至98年6月30
日止有效,得遞補進用之。
十二、附則:
(一)應試者所繳驗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除取消其甄選資格外,如獲錄取並於事後發現證件不實,則無條件解聘。另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二)經甄選錄取者,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如患有傳染病防治法所列病症者,均予以取銷錄取資格。
一、依據:行政院97年10月31日院臺勞字第0970004966號函核定之97年度短期促進就業措施及教育部中部辦公室97年短期促進就業措施作業規定。
二、甄選名額:短期促進就業方案一般臨時人員2名;特教臨時人員1人(以上人員正取3人,備取3人,該備取資格有效期限至98年6月30日止)。
三、報名資格:
(一)高中職以上畢業為原則或具有特殊專長者不在此限並以中高齡勞工、婦女、原住民、身心障礙者、大學畢業無工作經驗者為優先。。
(二)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無不良前科紀錄,特教臨時人員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專長者;男性役畢或免服兵役(現役軍人報考,需能於97年12月31日前退伍,並能於通知錄用報到日立即上班者,否則錄取後視同棄權,由備取人員遞補,不得異議)。
四、僱用期間:自98年1月5日起至98年6月30日止(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無條件解僱,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亦不得要求資遣費、退職金等任何津貼)。
五、工作內容:協助校園環境整理、教學設備維護、資訊服務、身心障礙學生照護及其他行政業務協助事項等工作。
六、薪資福利:
(一)一般臨時人員每月薪資按日支薪,每日800元;特教臨時人員每日1000元,每月以22日計(98年1月份以17日計),每月薪資以實際工作日數核實給付。
(二)給付勞、健保(個人部分自付、公付部份由學校補助。)及勞工退休金(由學校
每月提撥投保薪資6%)。
(三)無再任何津貼及年終獎金。
七、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每日上午8至12時,下午13時至17時,視工作性質調整後每日工作時間以8小時為原則,並配合學校統籌彈性調整運用。
八、工作地點:國立東勢高工(台中縣東勢鎮東關路646號)。
九、報名方式:親自或委託報名(因時效之故,恕不受理通訊報名。)
(一)報名時間:97年12月25、26日(星期四及星期五)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16時止(逾期不受理)
(二)報名地點:國立東勢高工總務處庶務組(電話︰04-25872136轉172、130)。
地址:台中縣東勢鎮東關路646號。
(三)報名需檢附相關證件:
1、報名表。
2、2吋照片1張(請黏貼於報名表上)。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黏貼於報名表上)。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5、男性需繳驗退伍令、免役證明影本。
6、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7、委託書(委託報名者需繳交)。
※ 以上3-6證件請於報名時攜帶正本繳驗,繳驗後當場發還。
※ 報名人員請逕於甄選日(12月29日)準時參加面試,不再另行通知。
※ 報名資料恕不退還。
十、甄選方式及日期:
(一) 口試:由本校甄選小組,依儀容舉止、表達能力、電腦文書處理(現場操作)、服務觀念及健康狀況等項按口試成績予以評分,並按總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成績未達80分不予錄取,得予從缺)。
(二)甄選日期:97年12月29日(星期一)早上09:30前攜帶國民身分證親至本校總務處庶務組報到,完成報到手續後,上午10時起於本校第一會議室舉行口試(依報名序號進行口試,不另行抽籤。);口試開始經唱名3次仍未到者,該成績以零分計,當事人不得異議。
十一、錄取公告:
(一)錄取名單預定於97年12月29日(星期一)下午五時公告於本校(網址:http://www.tsvs.tcc.edu.tw/),另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
(二)本項甄選正取人員請於98年1月5日(星期一)上午8時親至本校總務處辦
理報到並正式上班(如有變動將另以電話通知),未依指定之報到時間完成報到
者視同棄權,屆時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當事人不得異議。
(三)倘錄取人員因故中途離職,該備取人員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至98年6月30
日止有效,得遞補進用之。
十二、附則:
(一)應試者所繳驗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除取消其甄選資格外,如獲錄取並於事後發現證件不實,則無條件解聘。另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二)經甄選錄取者,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如患有傳染病防治法所列病症者,均予以取銷錄取資格。
2008年12月16日 星期二
優派人力資源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受託辦理「97年度多元就業開發方案-計畫管理勞務委託」招考簡章
壹、錄取人數:計畫管理員1名;備取1 名(備取有效期限至公告備取日一個月內有效)。
貳、工作地點:
1.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中彰投區就業服務中心一名。
参、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97 年 12 月17 日中午12時00分。
肆、報考資格條件:詳如(附件請至優派公司網站2008/12/16最新公告欄下載http://www.u-p.com.tw/nTitleAll.asp)人員需求表
伍、報名方式:傳真(04-23205382)報名表表件至優派人力資源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陸、考試日期:初試:97年12月17日下午
複試:97年12月18日下午
柒、考試地點:初試:台中市文心路一段378號15F-6
複試:中彰投區就業服務中心
捌、應繳交資格證明文件:請全部使用傳真方式。資格證明文件審核不符合規定者,不得參與本次甄試並不另行通知。
一、報名表(A4紙張、附正面脫帽相片1張粘貼於報名表照片欄內)。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正反面請影印於1張A4紙張內)。
三、履歷及自傳表 (500至1000字,須電腦打字,請以A4直式橫寫書打,內文字體為標楷體14點)。
四、符合資格條件之學歷畢業證書(請以A4紙張規格影印)。
五、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玖、錄取人員辦理報到:
一 、錄取名單:將於複試後以電話通知錄取者辦理報到事宜並公告於本公司網站www.u-p.com.tw。
優派人力資源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聯 絡 人:楊小琳
聯絡電話:04-23201376
04-23207401
傳 真:04-23205382
壹、錄取人數:計畫管理員1名;備取1 名(備取有效期限至公告備取日一個月內有效)。
貳、工作地點:
1.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中彰投區就業服務中心一名。
参、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97 年 12 月17 日中午12時00分。
肆、報考資格條件:詳如(附件請至優派公司網站2008/12/16最新公告欄下載http://www.u-p.com.tw/nTitleAll.asp)人員需求表
伍、報名方式:傳真(04-23205382)報名表表件至優派人力資源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陸、考試日期:初試:97年12月17日下午
複試:97年12月18日下午
柒、考試地點:初試:台中市文心路一段378號15F-6
複試:中彰投區就業服務中心
捌、應繳交資格證明文件:請全部使用傳真方式。資格證明文件審核不符合規定者,不得參與本次甄試並不另行通知。
一、報名表(A4紙張、附正面脫帽相片1張粘貼於報名表照片欄內)。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正反面請影印於1張A4紙張內)。
三、履歷及自傳表 (500至1000字,須電腦打字,請以A4直式橫寫書打,內文字體為標楷體14點)。
四、符合資格條件之學歷畢業證書(請以A4紙張規格影印)。
五、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玖、錄取人員辦理報到:
一 、錄取名單:將於複試後以電話通知錄取者辦理報到事宜並公告於本公司網站www.u-p.com.tw。
優派人力資源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聯 絡 人:楊小琳
聯絡電話:04-23201376
04-23207401
傳 真:04-23205382
2008年12月11日 星期四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約聘、約僱人員甄選考試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執行兩岸包機直航及擴大開放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政策約聘、約僱人員甄選相關規定摘錄如后:
報名資格:為大專或大學以上畢業
薪資:29000-42000元/共分三個組別
考試科目:第一組:英文、國文/105名
第二組:程式設計、資料庫、設計與計算機概要、國文16名
第三組:計算機概要、國文/10名
錄取名額:暫定131名
報名期間:98/1/1~98/1/6止,一律採網路報名
報名網址:http://immi.tnu.edu.tw/rec/
移民署網址:http://www.immigration.gov.tw/aspcode/shownews.asp?id=1014
洽詢電話:02-8662-5838
報名資格:為大專或大學以上畢業
薪資:29000-42000元/共分三個組別
考試科目:第一組:英文、國文/105名
第二組:程式設計、資料庫、設計與計算機概要、國文16名
第三組:計算機概要、國文/10名
錄取名額:暫定131名
報名期間:98/1/1~98/1/6止,一律採網路報名
報名網址:http://immi.tnu.edu.tw/rec/
移民署網址:http://www.immigration.gov.tw/aspcode/shownews.asp?id=1014
洽詢電話:02-8662-5838
2008年12月5日 星期五
台中縣文化局短期就業工作機會~報名期限至97年12月10日下午1730時截止
臺中縣「短期促進就業措施-公共圖書館服務」徵才公告
一、依據:教育部97年短期促進就業措施-公共圖書館服務計畫辦理。
二、用人單位:臺中縣文化局、臺中縣立文化中心及臺中縣各鄉鎮市立圖書館。
三、徵才職務:短期臨時人員。
四、徵才職缺數:30人。
五、工作內容:圖書館環境清潔、圖書資料整理、建檔與上架、借還書相關事宜、協助辦理閱讀推廣活動、其他與圖書館館務相關之工作。
五、僱用期程:實際僱用日起至98年6月30日止(預定)。
六、報名資格:
(一)性別不拘(男須役畢或免役),高中職以上畢業,具愛心、耐心及責任感。
(二)具電腦基礎操作能力(熟悉電腦Word 及Excel尤佳),必須配合假日及夜間輪值工作者。
七、報名應備文件:以下資料均1式2份
(一)報名表。
(二)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電腦專長證照影本(無者免附)。
(五)役畢或免役證明影本(女性免附)。
(六)臺中縣短期促進就業方案-評分表(請填寫姓名、性別、身份證字號及聯絡電話欄位)。
八、報名方式:符合資格且有意應徵者,請填寫「招募報名表」連同報名應備文件,
於97年12月10日(星期三)下午17時30分前至本縣豐原或沙鹿就
業服務站報名,並由就業服務站開立介紹卡,列入面談人員名冊。
(一)豐原就業服務站:豐原市社興路37號;電話:04-2527-1812。
(二)沙鹿就業服務站:臺中縣沙鹿鎮中山路439號;電話:04-2662-4191。 九、面試方式:
(一)日期:97年12月16日(星期二)上午9時起至面談結束截止。
(二)地點:臺中縣立港區藝術中心(清水鎮忠貞路21號)。
(三)面試時間每人3分鐘(含自我介紹30秒)。
(四)面試人員依場地分配到場準備,唱名3次未到場者,以棄權論。
(五)場地分配表屆時公告於臺中縣政府、臺中縣文化局網站暨面試現場。
十、錄取、分發與報到:
(一)依報名表基本資本資料分數及口試分數擇優錄取,並備取若干名依序造冊遞補候用。錄取名單於97年12月16日(星期二)公布於臺中縣政府(http://www.taichung.gov.tw/)及臺中縣文化局(http://www.tccab.gov.tw/)網站。
(二)分發地點:臺中縣立港區藝術中心(清水鎮忠貞路21號)。
(三)錄取人員應親自於97年12月17日(星期三)上午9時正報到並參加分發作業,分發時依分數高低序逐一唱名選填服務單位。唱名3次未到場者以棄權論。備取人員分發依分數高低序遞補至職缺額滿為止。
(四)錄取並分發人員,於12月17日下午2時參加臺中縣文化局辦理之職前教育訓練,並於12月18日上午9時前至各用人單位報到。
十一、薪資:
(一)工資:採日薪新台幣1,000元支給,每月最多以22日計算,每日工作時間以8小時為原則,由用人單位統合彈性調整運用。
(二)勞保費、健保費:依規定辦理。
(三)提撥退休金:依規定辦理。
(四)年終獎金:依規定辦理。
十二、管理方式:
(一)由用人單位與進用人員訂定契約。
(二)用人單位設置出勤紀錄表,管理進用人員出勤情形。
十三、如有相關疑問,請洽臺中縣文化局 黃先生 (電話04-26280166#601)。
十四、本計畫實施結束後,一律依規定予以解雇,且離職或退職時不得要求資遣費、退職金等任何津貼。
一、依據:教育部97年短期促進就業措施-公共圖書館服務計畫辦理。
二、用人單位:臺中縣文化局、臺中縣立文化中心及臺中縣各鄉鎮市立圖書館。
三、徵才職務:短期臨時人員。
四、徵才職缺數:30人。
五、工作內容:圖書館環境清潔、圖書資料整理、建檔與上架、借還書相關事宜、協助辦理閱讀推廣活動、其他與圖書館館務相關之工作。
五、僱用期程:實際僱用日起至98年6月30日止(預定)。
六、報名資格:
(一)性別不拘(男須役畢或免役),高中職以上畢業,具愛心、耐心及責任感。
(二)具電腦基礎操作能力(熟悉電腦Word 及Excel尤佳),必須配合假日及夜間輪值工作者。
七、報名應備文件:以下資料均1式2份
(一)報名表。
(二)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電腦專長證照影本(無者免附)。
(五)役畢或免役證明影本(女性免附)。
(六)臺中縣短期促進就業方案-評分表(請填寫姓名、性別、身份證字號及聯絡電話欄位)。
八、報名方式:符合資格且有意應徵者,請填寫「招募報名表」連同報名應備文件,
於97年12月10日(星期三)下午17時30分前至本縣豐原或沙鹿就
業服務站報名,並由就業服務站開立介紹卡,列入面談人員名冊。
(一)豐原就業服務站:豐原市社興路37號;電話:04-2527-1812。
(二)沙鹿就業服務站:臺中縣沙鹿鎮中山路439號;電話:04-2662-4191。 九、面試方式:
(一)日期:97年12月16日(星期二)上午9時起至面談結束截止。
(二)地點:臺中縣立港區藝術中心(清水鎮忠貞路21號)。
(三)面試時間每人3分鐘(含自我介紹30秒)。
(四)面試人員依場地分配到場準備,唱名3次未到場者,以棄權論。
(五)場地分配表屆時公告於臺中縣政府、臺中縣文化局網站暨面試現場。
十、錄取、分發與報到:
(一)依報名表基本資本資料分數及口試分數擇優錄取,並備取若干名依序造冊遞補候用。錄取名單於97年12月16日(星期二)公布於臺中縣政府(http://www.taichung.gov.tw/)及臺中縣文化局(http://www.tccab.gov.tw/)網站。
(二)分發地點:臺中縣立港區藝術中心(清水鎮忠貞路21號)。
(三)錄取人員應親自於97年12月17日(星期三)上午9時正報到並參加分發作業,分發時依分數高低序逐一唱名選填服務單位。唱名3次未到場者以棄權論。備取人員分發依分數高低序遞補至職缺額滿為止。
(四)錄取並分發人員,於12月17日下午2時參加臺中縣文化局辦理之職前教育訓練,並於12月18日上午9時前至各用人單位報到。
十一、薪資:
(一)工資:採日薪新台幣1,000元支給,每月最多以22日計算,每日工作時間以8小時為原則,由用人單位統合彈性調整運用。
(二)勞保費、健保費:依規定辦理。
(三)提撥退休金:依規定辦理。
(四)年終獎金:依規定辦理。
十二、管理方式:
(一)由用人單位與進用人員訂定契約。
(二)用人單位設置出勤紀錄表,管理進用人員出勤情形。
十三、如有相關疑問,請洽臺中縣文化局 黃先生 (電話04-26280166#601)。
十四、本計畫實施結束後,一律依規定予以解雇,且離職或退職時不得要求資遣費、退職金等任何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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